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績點,作為國際通行的學生學習成績評估體制,是綜合評價學生學習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??凕c在大部分高等學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時候,是一個必要的條件,同時也是獎學金、轉專業(yè)(雙修)、出國留學及交流項目的重要參考指標。作為應試教育的產(chǎn)物,績點是考量學生學習能力的最具普適性的一個檢驗手段。而作為這樣一個全民適用的標準,績點的高低無疑是有一定的說服力的。
績點制
1,績點制是實行學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.自從1985年我國開始倡導實行學分制以來,人們對學分制的討論和研究比較多,缺了對績點制的探討,從而影響了學分制的順利實施.對當下國內(nèi)高校在采用績點制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共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,并在與美國高校實行的績點制進行比較的基礎上,提出了相應的對策。一種國際通行的學生學習成績評估體制—平均學分績點(GPA)將在北大全面實行,北大教務部研究決定,自2002級學生起,學生所學課程都參與GPA計算(2002級以前的學生,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規(guī)則執(zhí)行),計算機將自動完成對學生成績的GPA計算,并列入成績單中。教務部已將這種機制寫進“大學生學籍管理細則”中。
出國留學看績點嗎
2,早在1999年起就開始采用GPA衡量學生學習質量,幾年來這種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、接受。平均學分績點換算的方法為把各科成績按績點數(shù)乘以學分,再以總學分除之。
分數(shù)成績和績點數(shù)的換算如下:90-100分=4.0;85-89分= 3.7;82-84分=3.3;78-81分=3.0;75-77分=2.7;72-74分=2.3;68-71分=2.0;64-67分=1.5;60-63分=1.0;60以下=0。如果一學期修了三門課,英文3學分(成績4點)、歷史3學分(成績2點)物理3學分(成績3點)。那么GPA是(4×3+3×2+3×3)÷9=3。
為了使GPA準確評價學生的學習,教務部還規(guī)定各門課程都大致符合正態(tài)分布,再次強調:各門課程最后確定的總成績中,優(yōu)秀率(85分以上)原則上不超過20%,不及格率(60分以下)應有1%-10%。
各院系教務員在錄入成績之前,應對成績分布進行檢查,如偏離太遠,應將成績交院系主管教學的院長/主任,要求任課教師對成績作出微調。另外,全校通選課、公共選修課作為全校學生必修的課程,成績更加應該符合學校給出的分布,這對于GPA評價的公正性尤其重要??凕c在大部分高等學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時候,是一個必要的條件,一般要求平均績點達到2.8以上才能參與研究生的保送。